推进医疗器械标识实施,国产UDI加速,二类器械2027年6月全面实施!
2025-10-18
UDI实施关键时间节点与政策进展
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,2027年6月1日起,**第二类医疗器械(含体外诊断试剂)及**类体外诊断试剂必须实施UDI(医疗器械**标识),此前生产的产品可豁免;2029年6月1日起,**类医疗器械**纳入UDI管理。这一政策标志着我国医疗器械“实名制”进入*后冲刺阶段,实现全品类覆盖。
豁免情形与特定要求
根据《特定情形实施征求意见稿》,以下六类情形可免于UDI赋码:
*小销售单元含多个相同规格型号产品(如避孕套、采血管、口罩等);
仅供出口的器械(需符合进口国要求);
以药品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;
定制式器械、运输包装等。
此外,重复使用医疗器械需本体直接赋码或提供有效追溯方案,**类重复使用手术器械可仅标注DI(产品标识)